出版社也是如此,在启动动画企划的时候,所有的出资他们也并不是一力承担的,而是同样成立制作委员会共同出资……时至今日已经很好有单一个头来承担动画失败之后的全部损失了,所有轻改企划中动画公司参与到制作委员会之中不存在任何问题。
宫代奏和石见舞的想法上的通性就在于此:就算是做轻改动画,那他们也是倾向于向制作委员会出资的,这是他们去年制作风格的延续。
或者说这就是Mad Poihat的风格,毕竟他们早就明白了打工和参与出资的区别在哪里。
看看最开始的黑岩射手,哪怕是制作经费充足,可有了保证画面质量的前提之后,Mad Poihat根本就得不到什么盈利。再对比一下IS,假如IS的情况跟黑岩一样的话,那么他们也只能看着那些属于别人的盈利干瞪眼。
归根结底,更大意义上利润分配是由资本分配决定的,而是由创作或者创意决定的。
“这个我能理解,不过直接获取版权的难度还是要视具体作品而决定的,所以……说了这么多,奏君有具体的目标吗?”石见舞问道,向出版社或者其他版权方尝试拿动画版权这个没什么多说的,能不能成功需要看双方的意向是什么样的,不过在此之前Mad Poihat是需要确定要制作哪一部作品的。
“这个自然,”宫代奏一边说着,一边翻开了拿在手中的笔记本,将它翻到某一页之后,递到了石见舞的面前……既然提到了这方面的事情,那么他肯定早就确定了准备对什么作品的动画版权“下手”了。
石见舞扫了一眼上面的几行字,然后就说道,“有点多了吧……又多又分散。”
“多倒是不至于,毕竟我们马上就要有三个制作组了,而这些是下一步的制作企划……而且我们也不至于这么快就把这些版权一次性拿到手,总要把失败的可能性考虑进去,所以可供选择的目标自然要多一些。”
“至于‘分散’,这个倒是不可否认。”
宫代奏笔记本的那页纸上写着三部作品的标题,而它们的原作版权是分别属于三个单位的:
电击文库,龙与虎。
讲谈社BOX,物语系列。
TYPE-MOON,空之境界。
这里面龙与虎是典型的轻小说,至于后面两个……不得不说,尽管因为地位、社会地位的关系,尽管很多作家喜欢标榜自己是传统严肃作家,但他们写出来的东西确实是带着轻小说风格的,哪怕没有插画。
问题在于宫代奏似乎在采取撒网捞鱼的办法,三部作品来自三家,电击文库所属于川角书店;讲谈社BOX自然属于讲谈社,至于型月……干脆就是做文字冒险游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