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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纵横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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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许久没求推荐票了,就让我愉快的求一下了,求推荐票啊……马匪们激动中带有害怕。

激动是因为他们终于脑袋被门缝夹了,主动出城,害怕的则是,连野马平原个人实力能排进前三的巨兽强森都死在他的枪下,还有谁能阻挡他?

“上,全都给我上,他个人实力再强,但我们可是足足有五六千号人,数量是他们的十几倍。”

“用人命堆也要给我堆死他。”金声嘶力竭的喊道。

野马城外,趁夜进攻,里应外合,本应一举拿下野马城,结果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以区区数十人吓退己方数千人,更是连实力最强的巨兽强森都折损。

挖掘密道,自认做的神不知鬼不觉,最后却还是人算不如天算,不仅折损五百精锐,更是让计划腹死胎中。

强攻之中,只因眼前之人,让自己虽有数千带甲之士,却难以接近野马城分毫。

这一切,当金见到唐煜真人的时候,一切都明了。

原来,一直在阻止自己的,都是眼前这人。

自己的行动,早已被他看穿。

如果不解决了他,自己休想进入野马城。

什么野马平原最聪明的人?原来一切都是笑话,自己只是一只井底之蛙罢了。

不过,只要能杀了他,用人命堆死他,那么一切就还有希望。

“杀,杀,杀,给我杀了他。”金怒吼,整个人不进反退,反而是隐藏到了马匪喽喽当中。

能杀了巨兽强森的人,会是简单的小人物么?

自己自认智谋逆天,但武力却不行。

“取他首级者,赏金一千。”金最后加了一句。

最后一句,让马匪们全都沸腾。

“价值一千的脑袋,我收下了。”一名体型才巨兽强森只是稍小一点的巨汗拍打胯下大马,挥舞狼牙棒冲向了唐煜。

“有着小巨兽之称的杰森?巨兽强森的弟弟?”

“好,这力道,挥舞狼牙棒,都能听到破空声,估计不比巨兽强森差多少了,加上巨兽强森留下的本部势力的合围,剿灭他当不成问题。”金躲在喽喽群里面,隐藏身迹,大声叫好。

然而,很快金的眼珠子就怒突。

两匹战马交接,电光火石之间分开。

骑在大马身上的杰森咕隆隆的摔落下马,滚了好几圈才停下,却是再也没有站起来,死得不能再死。

在他的胸口,有一个血洞在往外面潺潺流淌着鲜血。

“荣耀,荣耀。”见到自家的主人如此神勇,枪兵们一个个呐喊,士气高昂,跟在唐煜的身后,保护唐煜不被马匪们合围。

骑兵,最怕的就是被堵住,不能发挥本身的速度优势。

骑兵的优势在于能够发挥本身的冲刺力,能够一枪挑飞敌人。

巨兽强森的马匪喽喽们被枪兵们围堵,暂时不能找唐煜的麻烦。

唐煜很快,出枪的速度早已看不见。

除了能看到每一次唐煜手中虚影一闪,就有一名马匪倒下外,无人能看清他的手速。

巨兽强森的坐骑也非比寻常,不仅不害怕战场的喊杀声,反而与一种兴奋。

在唐煜的操控下,有种心意相通之感。

它,天生是为战场而生的。

“好家伙,今夜定会让你扬名于此。”唐煜伸手拍了拍乌黑战马的脖颈说道。

战马好似听懂了唐煜的话,希律律的发出嘶鸣回应。

“冲!”

马匪们杀红了眼,唐煜同样沉浸在这股杀戮当中。

“纵酒当歌,人生如此,夫复何求?”唐煜笑道,只恨手中没有美酒。

“没想到你也是爱酒之人。”

“拿着。”矮人是一种喝多了容易误事的种族,不过在他们清醒的时候,还是很可靠的,尤其还是他们认可的人。

没错,在那一夜的干架当中,唐煜凭借自己的实力,征服了他们。

不仅是肉体上,更是精神上的。

他可是连“他”都惊叹不已的存在呢。

唐煜顺手一把接过,仰头狂灌三大口,酒水四溢,沾湿了唐煜的衣领,却更显一股豪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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