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的南镇逐渐晚得缓慢,当一脸惬意的七枷社进入幻影酒吧时,夕阳还拍打着他的背影,下班的人们正来往着享受或者准备享受自己的业余。一切,在纷繁中流淌着安谧。
“比利,这次录的专缉很不错,你的乐队会有新曲目了。”七枷社招着手,却见着比利与king争吵得不可开交,“怎么了?”
“奸商!”“霸王!”
不约而同地指向桌子上的空啤酒杯,king与比利吼得端的干脆。
“别吵吧?”见两人就差脸红脖子粗,七枷社直接摸出张钞票,“有什么纠纷我先垫上,行不?”
“不能开这先例啊!我指不定时常得来这儿消费的!”比利一脸苦衷地回头,“明明只给我一扎,她硬收两扎的钱!”
“是谁把我手里才喝一半的啤酒抢过去一口气干了的?”king毫不退让地冷笑。
“就你那只剩小半的残酒,也好意思收一扎的钱?”
“见你喝得兴起没和你计较口中夺食的罪名已经是网开一面了!”
“停!”终于,七枷社忍不住在他俩中间一劈手,依稀有擂台上的裁判的韵味,“我对你们的经济纠纷没兴趣。要不,今天这酒吧里其他人的酒钱我包了,而king小姐,和我们一起去把事儿先办了,之后随你们怎么扯皮?反正都是南镇人,跑不了庙。”
“……”看着七枷社匀速摸出大钞的豪气模样,哦,或许在king眼里,引起这豪气的关键在于那些钞票数目多少而不是七枷社的动作潇洒是否,“你们……到底要干嘛?”
“去附近拜访三个人,确认一下是否认识。”七枷社一张一张的钞票往桌上放,“我带的现金不多。”
“够了。”紧盯着七枷社的手,又瞧瞧已然整装待发的比利,犹豫中的king还是回头把丽莎招来,“店暂时交给你了,一会儿宣布今晚搞酬宾活动,半价为底线,你好好策划吧……就这样,把桌子上的钱收起来……对了,太贵的酒就说缺货。”
……
“奸商,真他妈奸商!”出了酒吧,带路的比利忍不住回头,眼神复杂地看着king,终于掉头挥着棍子骂咧。
“借花献佛也没什么不对的。”七枷社摇手轻笑,“这年头,谁都不容易。”
“目的地到底在哪儿?”king有些不耐烦了――三个在kof赛场上为大众所知的人在大街上凑在一起,便是被围观的理由了――这让本在南镇扬言洗手的king颇不自在。
“不远,和你吵嘴之前,我不是接了个电话吗?”比利随意挥挥棍子,“不出意外的话,现在还在某个篮球场。”
“篮球?”king想了想,“听说lucky正在全美国的街球长征,这几天刚好在这儿,你们不会是找他吧?”
“lucky恰好也在那里。不过,我们的目标似乎玩兴不浅。”转过街角,比利一展手,棍子直指前方,不小的露天篮球场边早已人满为患。
“鸦雀无声?”七枷社摸摸下巴,“看样子他们的篮球水平很不错?”
“先说好。”king举举右手,“第一,我不参与格斗,三年前我就宣布过,退出南镇内部的派系斗争;第二,我不打篮球,我的篮球水平没有拿去丢人的必要。”
“……谁说要打篮球了?”停在球场边,比利一脸冷汗地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