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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杀伐铮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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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得瑟了,杀怪!”

“耶斯,真他们的爽快!”

激流大吼一声,让我很诧异他的反应。他不好意思的朝我笑了笑,“我这还是玩游戏第一次pk。”

我顿时对他刮目相看了,若是第一次pk,能与那血精灵瘟神的攻击下打成那副模样,发展潜力着实不小了。不过想想,我又何曾不是近六年来第一次玩网游呢!

“——腐蚀之箭!”

流星赶月的青黑双箭,为我终结了血骷髅最后一丝残血。

系统提示:斩杀8级精英血骷髅,获得经验136点,声望值5点。

4级的经验逼近80%,我已经后来居上超过了激流。血骷髅只是个精英小boss,为我们送上了一柄血色长刀和一个戒指。

血骷髅之刃:黑铁器攻击:7——13力量:+2我顿时眼红了,居然是一把黑铁器兵器,最高攻击达到13点,新手阶段可以横行啊。激流双眼发直,激动的看着我。我还是那句话,他应该改个名字。

血骷髅指环:黑铁器精神:+3魔力恢复速度:+5/分呼呼,这下我心里平衡多了。

血漫死的时候,又将牛头人的铠甲爆了出来,激流也拿出瘟神爆的那双靴子,都是白板装。铠甲加了护甲和体力,很不错的装备。靴子移动速度+2,这也是瘟神能间不容发闪过我第一道魔法的原因所在。彼此一合计,指环、靴子归我,铠甲、长刀归他。

我对着尸体释放采集术,果然得到一颗妖艳的红色骷髅头,还有一枚银币和50多个铜板,将铜板扔给兽人,银币我收着。

这时感觉有人在敲我的头盔,查看了一下现实时间,已经中午12点多了。游戏是昨夜20点准时开放的,我已经在游戏中整整待了16个小时,不行,饿死了。

跟激流打了个招呼,他也要下线,于是添加好友约好下次上线时间,然后双双退出黑骨山,找了个安全地方下线。

别离了创世女神,脑海中依旧满是创世神殿里恢弘的景致。脱离了头盔,我闭目舒缓一下,让自己的精神从虚拟时间慢慢回归现实。一睁开眼,便发觉面前两双眼睛一眨不眨盯着我看。

“老易,怎么样?”莫珂问了个无头无脑的问题。

“很有搞头!”我知道他是不会问我升了几级,打了几件装备之类的幼稚问题的,“投入千亿的游戏果然魅力非凡,只是在新手期间,便能感受到《神域》的钱途无量。”我一本正经的道,可是这次明显是我失误。

“我问的是你现在几级了,什么种族?学没学到技能?打到装备没有?”莫珂两眼放光的重复一遍,一旁的小apple也点头猫似的不停点头。

“……”

我无语,这时核桃妹挺着半大肚皮吆喝我们开饭了。面对二人唠叨不休的问话,我索性在餐桌上开个汇报大会。老莫和apple按照约定,进了圣域苍穹,分别是人族和精灵。

莫珂忍不住诉苦道:“游戏太难练了,骑士属性加在体力上,前期攻击力实在太低,我能升到2级就不错了。”当初建议他选择前期较容易练的战士,他不听,在核桃妹的怂恿下,选择了集谦卑、诚实、怜悯、英勇、公正、牺牲、荣誉、精神八大美德于一体的骑士。不过这也是他一生追求的执念,在核桃妹眼中,老莫就是她的骑士。

“连apple都3级了,你还好意思说。”我训斥着他。

apple羞红了小脸,怯怯不好意思道:“那个……我也是别人带的。”

我微微一愣,笑了起来,“有没有男人趁机追你呀?”美女就是占优势,更何况是apple这种性格,进了《神域》只怕萌地那帮宅男浑身发软。

“哼,我才不理他们呢。他们在我眼里比不上安大哥一半好。”

apple含情脉脉看着我,眼中又冒出那种看星星月亮的表情。

我有些不自在,干咳一声转移注意力,“老莫,你下次进去抽空观察一下你们那边带魔防装备的行情。这游戏里商机无限,我需要尽全面的了解综合信息才好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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