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淑梅和萧淑珠、萧淑菊从银行回去之后,由于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去,几个人来到了萧淑珠下榻的酒店。
三个人回想着在银行发生的一切,都深感不可思议。
是谁把她们母亲的房子买走的?怎么想,除了她们父亲有这个能力和权力的话,还有谁?
此时,萧淑梅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来,说:“貌似我听奶奶提过,说是我们母亲的遗产,不是都由爸继承的。”
其实说起来非常简单,只是大众习惯性的思维,都想着人死了,那肯定遗产不是老公继承,则是死者儿女继承。
但是,对于她们母亲来说,她们母亲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女商人,对于财富管理更不是普通人的观念。
“这么说,很有可能是母亲生前委托其处理母亲财产的委托人出面插手了这件事吗?”萧淑珠抱了一丝希望问。
“看来是很有这个可能的。”萧淑梅点头,不然解释不了究竟这个房子怎么能从她们父亲眼皮底下中转移到外人手里的。
毕竟房子作为抵押品必须先赎回,而要赎回这房子的满足条件,必须是要看当初她们母亲和银行之间签订的相关协议,这一些,除了银行方面有,只有她们母亲遗物的委托处理人有。
这会儿,三姐妹突然间感觉到自己母亲真的非常非常的伟大,死之前仿佛都预计到这一切似的,竟然有了这种事前多少年都计算好的安排。
归之这房子暂时都没有落到林家乐那些人手里。萧淑菊不由手背一抹眼睛,说:“妈,对不起——”
听见老三这句充满酸涩的话,室内另两个人,一齐沉默了。
没法安慰,不仅仅是她们如今无能为力不说,而且,前途像是一片渺茫。连向来以自信著称的萧淑梅,承受的这次冲击,恐怕都能让她一段时间感到一蹶不振了。因为感情上的冲击,远比金钱上来的冲击更大。
只能说,她们都干了些什么呢?
还有个老二到如今都执迷不悟呢。
林家乐没有能从银行那边得到预期的房子,跑了回来到康家。和康家父子在一起,紧张地商量起来。
“这事儿恐怕不简单。”康俊甲说。
“谁干的?”路上,林家乐也是想了又想,但是百思不得其解。
想那房子不是萧鉴明的吗?
“不。”康俊甲摇头,“他们夫妻,据我所知,财产一直是各自独立的,哪怕公司是他们共同创业的,但是,有婚前协议和合同在。”
什么?
康宝钧和林家乐一同惊讶不已。
不是说,萧鉴明的老婆,是因为爱情嫁给了萧鉴明,然后为了萧鉴明倾尽所有包括自己的性命吗?
对于外界这种理所当然的猜测,康俊甲一脸的森狞,道:“这样说,就太小看这个叫阮汝珍的女人了。”
阮汝珍,是萧鉴明太太的名字。
那所房子,记名在阮汝珍名下。阮汝珍死后,没有变成萧鉴明继承,而是由阮汝珍亲自拟的遗嘱交代自己信任的委托人进行安置和处理。当然,大家之所以都理所当然地认为是萧鉴明继承了那所房子,主要是因为那房子在阮汝珍死后,并没有任何变动。看起来都是由萧鉴明遵从太太的意思仍旧放在银行里抵押着。
说到阮汝珍把这所房子抵押给的银行,林家乐更为恼火。
这不是一家普通的内地银行,而是一家港行。港行作为全世界著名的金融中心之一的银行,信誉非常好。看重的为客户服务的名誉,远远高于内地银行的意识。正因为如此,他们想通过后门交涉去打听这件交易的事,几乎化为了乌有。
“我唯一能从行长打探到的是——”林家乐说,“处理这事儿的人,他作为分行长并不够格,在总行那边直接处理的。”
“那是当然的。阮汝珍应该是他们银行的特级VIP客户。”康俊甲不觉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只因为他们这些人,和阮汝珍接触不多,说起来,他们几个都还是阮汝珍的亲家呢。
康宝钧在回想着自己对于这个已过世的丈母娘的回忆,真的是寥寥无几,而且,体会不到他父亲如今口里说的厉害二字。
似乎在他和大众的印象里,阮汝珍,和传统的相夫教子的女性好像没有任何区别。除非特别的需要,她根本不喜欢在公共视野里抛头露面,更不会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在前台的人,始终只有她老公萧鉴明。
所以没有人能感觉到她的手段,她的霸气,她的能力,似乎都是被藏在了萧鉴明的身后。无数的光环,只有她老公戴着,没有她的份。所有人不知不觉中不止忽略了她的存在,并且都认为她是无能的。
林家乐对此的误解更深,因为他娶萧淑菊的时候,曾经和阮汝珍见过一面。阮汝珍居然对他说过,说有什么事的话,找她老公不用找她,因为她只是一个家庭主妇。
虽然,当时他林家乐认为,萧鉴明能发迹据说都是靠了这个大小姐的财产,所以林家乐本来是认为自己丈母娘最少是个雷厉风行的女人。
后来他发现,萧家几个女儿,没有一个像阮汝珍的。包括他娶的萧淑菊,那脾气,根本不像是能在家中相夫教子的。
究竟是因为阮汝珍藏的太深呢,或是?
总之,他是糊涂了。
康宝钧为此问起父亲:“你早知道,爸,为什么不提醒我们?”
“她死了。我本以为她死了就完了。况且,她一直那个样子,我想怀疑她都是在脑子里想想,总觉得她不该是那么一个简单的人。可是,她都不露任何马脚,直到她死去了这么多年之后,突然冒出来这么一个她策划许久的局——恐怕这事儿萧鉴明知道不知道都不好说。”康俊甲有些生气地说着,想着这对老狐狸,这对老鳄鱼,妇唱夫随,是配合的天衣无缝,把所有人都骗了。
一群人想到被人设计的这个结果,都不禁心头开始有些莫名的惶惶了,哪儿貌似不踏实了。毕竟本以为事情已经胜券在握,哪里知道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而且竟然是一个死了的人布的局,越想越让人觉得可怕。
海外的电话,打到了康家。
康宝钧先走了出去,因为萧淑兰突然找他,想到八成是为了那房子的事,为了打听萧家那边的消息,他必须继续忽悠自己老婆。
留在屋里的康俊甲和林家乐一起,接听了这个海外的电话。
由康俊甲拿起话筒,听对面的人说。
“康先生,我们老板们都很生气。因为你们是身在长达里的人,与萧鉴明又是非常亲密的关系,居然不知道这种事。”
对于对方这种说法,康俊甲辩解说:“那所房子属于他们夫妇的私人财物。一开始,我们目标是公司,并没有想到要拿那幢房子。”
“我们老板之前是听你们说过那房子作为抵押物抵给公司的,因此才决定先动手公司,再来取房子。”
对方这意思莫非是说,他们目标其实是那栋房子?
康俊甲和林家乐都感到了诡异至极。对方要那座房子做什么?房子的价值肯定远远比不上公司。
“你们这么想就错了,错的离谱了。”对方生气地说,直接要骂他们是一群蠢猪,“正因为有你们这群蠢蛋,所以被对方捷足先登,把房子拿走了。那房子,不止有非常巨大的市场价值,它的价值,只会因为内地房价的持续攀高,成为了一笔非常丰厚的财产。同时,你们这群蠢蛋永远不知道,那房子是和长达的商标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康俊甲和林家乐怔了,可以说,整个人都傻了。
什么?长达的商标?为什么是长达的商标?
林家乐立马把自己的手机拿出来,调出长达的商业商标。长达作为一家房地产发迹的公司,房地产几乎成为长达的标志,因此,没有人怀疑过,长达把房子的图案作为自己注册的商标之一。但是,长达注册商标中房子的图案,谁又能想到过,它其实是有现实真实版本的?
两个人,康俊甲,和林家乐,看着长达商标中的那栋房子,眼睛越睁越圆,越瞪越大,只差把四只眼球都凸了出来。
他们这是瞎了眼了,居然一直都没有看出来,这么明显的相似之处。
萧宅与众不同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它的房顶上,有个八角的天台。放在全世界的建筑物里,没有一个和萧宅一样古怪,要弄个八角天台好像和整栋房子的风格格格不入。
曾经,康俊甲记得自己曾取消过亲家呢,说这个天台建在萧宅上,好像一个洋人戴了一顶中国的八角帽,不伦不类的。
当时萧鉴明只是笑而不语。康俊甲只知道那房子是阮汝珍的,不是萧鉴明的,而且是阮汝珍从祖上继承下来的,他们夫妇俩总不能随便改掉祖先流传下来的东西吧。因此,康俊甲对此并没有任何怀疑。
如今一看,不得不说,这阮汝珍和阮汝珍的祖先简直是神了。
“洛克先生——”康俊甲吸口气,一方面不得不承认自己长久以来的疏漏,另一方面不由地责怪起对方说,“你们既然都知道了这种事,应该提前告诉我们。怎么?因为我们和你们都成为了合作伙伴,可你们到现在都不信任我们吗?”
“我们之前并不知道。”对方这时口峰一转,非常肯定地撇清自己的责任说,“只是刚好这些天涉及到要控股长达的事后,必然要考虑对方的商标所有权问题。是我们的专业律师团队提出的疑问,据他们打听到的长达注册的海内外所有商标,都是以这个房子作为基础的。长达申请商标注册时,甚至在说明文件里明确表达是以这个房屋为模本进行的商标创作,因此必然侵犯到了这房子的主人握有的房屋所有权权利。以前,公司控股人和房子所有人为一人,当然没有任何问题,现在,如果两者不一样的话,房子所有人可以随时向法院提出长达的侵权行为。”
这么说来,所有人能玩不过那个已经死了的女人吗?
或许你会说,那就让长达重新注册商标。不,这是不可能的事。长达已经成为海内外都赫赫有名的一家大公司大集团。等于说,其商标的价值,相当于一个名人的名牌,是不可估量的,更不能说改就改。
要不然,怎么这个世界上,那么多大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舍得每年花费多少钱的律师费。
康俊甲和林家乐都皱着眉头,把眉头皱成了个死结。
或许是他们想的太简单了?总以为把萧鉴明赶下台马上会全部结束掉。因为他们一直都认为,如果没有萧鉴明的话,长达什么都不是,轻而易举能被他人揉捏。毕竟萧鉴明那几个儿女看起来都不成器的,根本玩不过他们。
他们总还以为,勾结外部庞大的资本力量,一口把长达这艘大船吞下也不在话下。如今看起来,压根儿,不是钱就能解决的问题了。
玩金融的人,总认为,有钱就是一切,什么没有钱不能解决的事?
实际上,错的离谱了。
不能不肯定地承认,他们的亲家,婆婆,死了的那个女人,阮汝珍,给他们上了一课什么才叫做真正的商人,真正的金融玩家。
“房子现在在谁的手里?”
看来唯一要解决这个问题的法子,只有把那房子从房屋所有人那里要回来了。不管用什么方式都好,多少钱都得考虑。
要是钱能砸下来还好,只怕那房子如今握在一个根本不在乎钱的。
一群人焦头烂额,似乎想都可以想到,房子可能真握在一个不在乎钱的人手里了。
“总之,我们老板现在非常的生气,都是因为你们前期的情报工作并没有做到位的缘故。”对面的洋人洛克操着一口流利的中文话意图表示自己的愤慨。
康俊甲和林家乐却不以为然,作为合作伙伴,他们地位其实是平等的,对方只不过是意图把失败的责任想撇到他们的头上,好向对借钱给他们的其他人做交代。
“对不起,洛克先生,我不认为这个错全是我们的,相反,这个责任,应该由全部人一块承担。很明显,你们得到的消息更快,但是,并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我们,这有违于我们合作的协议和彼此信赖的基础。”康俊甲和林家乐肯定不会上这个当,一口拒绝了背负责任的包袱。
“好。”对方倒也一口爽快,警告他们说,“我们倘若失败,你们想成为长达的主人,坐上长达实际管理层的美梦,只能是一样消失殆尽。”
康俊甲手心发急,同样的,林家乐也是无法忍耐的,对着对方吼:“你不说,我们也知道!”
可想而知,现在绝对不是内部争论谁错的时候。或许对方的目的,其实并不是把责任撇给他们,只是为了激起他们的斗志,让他们着急,让他们更愿意听话。
“事到如今。”洛克道,“我们先不争论,对方留了这一手的话,只能让我们决定不能再手下留情。”
“所以,接下来要做的是,必须把那个握有房子所有权的人逼出水面,让他交出房子。”康俊甲很快明白了对方话里的意思。
“是的。康先生,据我们推断,这个房屋所有权的主人只能是——”
肯定只能是和萧家人有关的。因为阮汝珍为了保护公司,可以说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留了这一手,房屋也只能是交给那个能守护她家人和公司的人手里。
要把这个人逼出来,只能是把萧家人逼到绝境去了,到时候,看这个人还出来不出来!
室内于是弥漫起一阵阵阴煞煞的笑声。
没问题,萧家的人,都握在他们手里面呢。
*
萧淑梅和萧淑菊,刚在萧淑珠的酒店客房里喘口气。
拿了两袋自己买的上好的花茶,萧淑珠给两个姐姐泡着,心里一边叹,想着以前,她们几姐妹哪有机会如此促膝长谈,互相交心。
有钱的时候,真不如这会儿落魄的时候呢。因为那会儿,都是各顾各的,守着自己那点财富,只怕别人夺走。原来当没钱了的时候,倒也变的无所谓了,没有那么多彼此的猜忌。
难怪一句古话说:患难容易享福难,指的是分享的精神。
她女儿朱佳茵,突然间又风风火火地冲进了她的房间,不管自己两个姨妈在场,喊:“妈,你的信用卡不能用了!”
朱佳茵这回被自己母亲带回国内,当然是用起母亲的信用卡方便了。母亲申请的是国内的行卡,不像她那洋人爸,都是国外卡,国内买东西消费需要换汇。
小妮子因为自小是有个做生意的老爸,因此对于换汇这回事儿比普通百姓敏感多了。一点点钱,她都觉得不实惠,是给人赚了。
萧淑珠一听到她说信用卡不能用,一时倒没有缓过神来,给愣着:“怎么不能用了?你买了什么大宗商品吗?超过多少万了?!”
她给女儿的信用卡消费额度肯定是有限制的,总不能让女儿大手大脚买什么千万的房子,那可是她绝对支付不起偿还不起的。
“妈,你胡说什么。我哪敢用你那么多钱,知道你没有爸有钱。”朱佳茵跺着脚,嘴角委屈地撅着。
萧淑珠嘴角跟着女儿撇。
她是没有她那洋人老公有钱,不止如此,她现在手里花的钱,都是洋人老公奖赏她生了儿子的零花钱。
“今天刚想买个迪士尼包,专柜,一千块,拿到柜台上一刷,直接说妈这张卡被冻结了,不能使用,让我丢脸死了!”朱佳茵对母亲使劲儿怨道,“早知道我就用爸的卡了!”接着,这小妮子把母亲的信用卡直接摔到桌面上,转身就走。
这场面,直把在场的萧淑梅和萧淑菊看得一愣一愣的。
尤其是没有生儿育女的萧淑菊,看到这里不禁想到:有这样的一个女儿,不如不生呢。
这叫什么女儿?妈没钱了就不要妈了吗?
萧淑珠对这种情况似乎看惯不怪,懒懒地说:“没办法,被她爸惯坏了的。她爸一直都是她要什么就给什么。说按照中国话来说,女儿需要富养,绝对不能让她感到没有钱。我很反感这点的,想我们妈,可就从来没有这样教育过我们。”
她们的母亲阮汝珍,教育她们的时候,恪守的是中国女人的传统,说是要勤俭持家。正因为如此,别看她们几个好像大手大脚花钱,平常,对于自己的财富管理,都是各有各的小算盘。
只可是,这些小算盘都被其他人算计了。
只见萧淑珠还在疑问自己的信用卡突然被银行冻结了的奇怪事儿,萧淑菊直接接到了一条短信。是她老公林家乐的律师发来的。
对方律师告诉她,林家乐对她提起了离婚诉讼,为了防止她在这期间转移夫妻共有财产,已经申请法院即刻执行对她名下所有财产进行冻结。如果她对以上事实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抗辩。
萧淑菊先是瞪大了眼,随之一跳三丈高,红着脸大骂特骂:“离婚?!要离婚也是我先提出来?他有什么资格先和我提离婚?!”
“三妹,冷静一些。”萧淑梅在旁看着,应该是神志最冷静的那个了。只见两个妹妹接二连三银行卡被人冻结,可想而知是发生什么事了。
对方,只怕是想对她们动手,冻结她们的经济来源之后,让她们无法动弹,轻则让她们不能用自己的财力做文章去挽救公司,重则让她们屈服回头去求对方变成萧淑兰那样臣服于他们和他们继续合作,再重则,就只怕对手这样做,还有什么更可怕的目的涵盖在里头。
大姐这样一说以后,萧淑菊和萧淑珠方才感觉到了事态的严重性,远远不是她们没有钱花了而已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