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有事吗?”我洒了一点在浩哥的墓前,然后自己猛灌了几口烧刀子。
“没事,东哥想去哪?”
或许是感觉到黑子面对我这个昔日的东哥有些拘谨吧,我淡淡的一笑,“既然没事,那么我们就在这里多陪陪浩哥。顺便也和你讲讲当年我们的那些事。”
照片上的浩哥笑的还是那么灿烂,就仿佛时间全部停留在了那段最美好的时光里一样,而我,也陷入了回忆……
这一切都要从十多年前的那个夏天说起。
那时候,我毫无意外的高考落榜,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爸妈就通过亲戚介绍,把我送到了南方的一座城市打工。
记得当时出发前我还给自己定下了个宏伟的目标,那就是一定不要再被别人欺负,一定要找很多很多漂亮的媳妇,要有很多很多讲义气的朋友,当然,还要赚很多很多的钱。
亲戚介绍的是一家鞋厂,从报到、分厂房、分宿舍,一路辗转下来实在让我有点迷糊,不过还好,有刘薇带路,总算没让我半路累趴下。
要说这刘薇也是厂里的员工,她属于那种坐办公室的,吹着空调玩着电脑,跟咱们这些在车间做事的,当然就不属于一个级别了。
不过话说回来,刘薇倒没有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总体说起来,还算蛮平易近人的,再加上我嘴巴甜,一口一个薇姐的叫着,倒是和她拉近了不少的距离。
“你的宿舍是302?”
帮我带到宿舍楼下,刘薇有些诧异的看着我,直到我茫然的点了点头之后,我明显发现她眼神中有一丝的复杂情绪。
也没理这么多,告别了刘薇我直接冲着自己宿舍走去,可当我站在302宿舍门口的那一瞬间,我傻眼了。
这哪里像宿舍啊,里面歪七扭八的躺着几个人,地上甚至桌子上,简直可以用一片狼藉来形容。
这还不算什么,那烟味、酒味再加上汗味,立即让我有一种窒息的感觉。
我的出现显然是引起了宿舍里其他几个人的注意,四双不是很友善的眼神齐刷刷地把我锁定,说实话,那时候我的第一反应就是紧张。
为了表示友好,我和他们逐一打了招呼,还递上了事先准备好的烟,这才换回了大家的认可。
其实现在想起来我还是为当时的举动表示自豪,毕竟那时候刚刚高中毕业,这些场面上的人情世故可不是每个人都懂的,更何况那时候的我又是一个不抽烟的主,能做到这一步已经算很不错的了。
之后几个人就张罗着要给我举办个什么欢迎仪式,当然,这所谓的欢迎仪式也就是下馆子了。
几杯啤酒下肚大家这才熟络起来,他们四个算是这个厂里有名的小霸王,带头的叫李子浩,大家都管他叫浩哥,接着就是一头黄色长毛的矮个子,他叫李勇,外号叫他黄毛。
当然,最搞笑的就是另外俩货,这绝对是俩顶级活宝,先不说其他,光是长相,就让人感觉非常有震撼的艺术气质。
这所谓的艺术气质,无非就是夸张的发型和邋遢的穿着了,元元属于那种肥胖型的,一般这样的人应该都是短发为主,好家伙,这货那头发,没比刘欢的短,甚至动不动还学着人家晃悠一下脑袋。
而小志就更奇葩了,除了后脑勺那一缕小辫子以外,剩下的全剃光了,我也就纳闷了,这厂里怎么可能容忍的下他俩那惊世核俗的发型。
同时我才总算闹明白了为什么明明是八个人的床铺,却只有我们五个,还有当时刘薇那复杂的眼神。
原来,没一个敢进这宿舍……
虽然在别人眼里,他们可能不是什么好人,不过接触下来之后,我发现其实他们对我都挺好的,做什么事都会带上我,用浩哥的话来讲,“咱哥几个有缘千里来相会,能走在一起,住在一起,那就是缘分,所以咱哥几个要抱团,绝对不能让人欺负。”
这句话实在是说到了我心坎里,毕竟最开始我给自己订下的宏伟目标就有一条。
不被人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