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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刘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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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嫣回过头去,想看谁如此叫许仙,却被许仙搬着脑袋直直的向客栈中走去。看热闹是一回事,这么整就不好玩了。

然而那年轻人已轻轻一跃从楼上跳了下来,过来抓住许仙的肩膀道:“哥哥,是我啊,我是才子啊。”

许仙心道我知道是你才走,此刻也只能回过头来,“恍然”道:“哦,是才子啊!你怎么在这?”却见赵才子精神还好,但脸色发白,显然是纵欲过度的样子。

这时有一人披着大衣就走了出来,也笑道:“许兄,你怎么来了?”脚下明显有些发虚,除了金圣杰还有谁。

围观群众们本来已为他们的强悍所震慑,没想到峰回路转,出了个让他们心悦诚服的主,那还不知怎么个强悍法。高人,这就叫高人。

被群众用雪亮的盯着,饶是许仙如今的脸皮刀枪不破,也不禁红了一红。虽然他自认凭自己的水准,确实能秒杀眼前这两个。等他们付清度资穿好了衣物,一同来到客栈之中,让店家备好了酒菜,问道:“你们怎么在一块,还来了潼关?”

顺便在店中洒了一眼,却见白曰那青衣老者,兀自坐在一角,吃着满桌的酒菜,不禁冲他微笑了一下。老者淡淡的望了一眼,看看许仙身边的二人,不由皱了皱眉头,对他们的行径心知肚明,就很是不喜。

赵才子理所当然的道:“当然是来上京赶考啊!”

许仙惊诧,主考官的得收多少银子,才能让这么个极品考上举人,“不对,考试时候没看到你啊?”

赵才子解释一番方才知道,赵才子确实不是举人,但竟然是秀才,让许仙还是唏嘘了一番。

他这次上京不是赶考而是“补贡”,简单来说就是地方上会推荐成绩优异的秀才,到国子监中就学成为“贡生”,理论上,成为贡生之后,就有资格当官,当然只是理论上而已。赵才子能够补贡不但是花了大价钱,潘家也出了点力,算是拉拢漕帮的手段。

而金圣杰却是在家乡金陵考中了举人,名次比许仙还强些。他与赵才子都是有钱有势不用互相巴结,看着彼此就顺眼,再加上臭味相投,在苏州就已勾搭上,相约一起上京,路上难免有些摩擦,金圣杰就说要寻个地方比较一下“真功夫”,赵才子想到许仙的医嘱,本来还有些犹豫。但耐不过金圣杰几番挑衅,终于决定在此决一死战。

许仙教训道:“正所谓‘色是刮骨钢刀’,你若再这么下去,我也救不得你。”

赵才子历经了生死之人,忙道不敢。

金圣杰不满道:“你娇妻美妾,个个都是绝色。什么便宜都占了,却来说这便宜话,好没意思。”眼睛瞟了一眼许仙身边的云嫣,虽然带着面纱,但那股国色天香的味道却是掩不住的。“寻常人上京赶考,都是带着书童,你倒好……”

许仙被堵的一愣,反驳道:“我身怀绝世武功,岂是尔等所能比。”此言一出,金圣杰与赵才子也是信服,他们都见过许仙的厉害。唯有那厅中那老者目中露出讥笑的神情来。

云嫣微笑了一下,对许仙耳语道:“夫君,我先到楼上去等着你,别忘了给我带饭上来。”此处人多眼杂,非她所喜。虽然带了面纱,但也不知多少人的目光在她身上驻留。

这时自楼上下来了个书生,同云嫣擦肩而过,书生虽看不清容颜,但见那仪态,便不禁呆呆望去,直到云嫣消失在二楼才回过神来。却见许仙三人跟自己一般打扮,上前见礼道:“三位也是上京赶考的吗?”

金圣杰与赵才子对他也是爱理不理,只顾着喝酒。他们虽然在某些地方人品渣的很,但义气二字还是有的,对于许仙身边的云嫣绝对是目不斜视,对这书生的作为就不怎么痛快,让书生一阵尴尬。

许仙见这书生面相儒雅,算得上英俊,只是那看见女人就走不动路的样子,实在不怎么高明。但他毕竟没有别人看自己老婆几眼,就要勃然大怒的觉悟。还是请他坐下,问道:“不知诸位尊姓大名?”

书生道:“在下刘彦昌。”

许仙道:“在下许汉文。”对他的名字微微感到有些耳熟,刘彦昌对这名字却很是耳熟,讶然道:“你就是许仙?”眼中就多了几分崇敬,许仙的名字算是天下闻名,特别在儒林中更是享有盛名。

许仙微笑点头,却忽然灵光一闪,惊道:“你叫刘彦昌?!”

潼关离着华阴县还不到三十里,在他的记忆的传说之中,那个名为刘彦昌的书生就是在上京赶考的途中,遭遇了自己的宿命。他在华山上的圣母祠中求签想要问一问前程,结果见三圣母的塑像甚是美丽,不由倾诉了爱慕之情,并在三圣母的纱巾上提了情诗一首,然后倚柱而睡。三圣母对修炼生活本已厌倦,又被情诗所感,经过了一番挣扎之后,结果大家都知道了。

但他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名声并不显著,真正显著的还是他的儿子——那个名为沉香的小朋友,同天神舅舅相争,最后开山救母的故事。许仙对这个故事的记忆特别深刻,因为前世,这个故事被拍成一个很雷人的电视剧,名为《宝莲灯》,后来又被拍成一个更雷人的电视剧——《宝莲灯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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