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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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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此之前,我先吃了一点儿氨水味儿的石竹花配骨粉恢复了些精神力,然后忍住恶心的感觉把剩下的骨粉捏在手里,捡起一块石子握住,对两个人施展出了“迪尔芬德之盾”。

皮克小妖精穿着前头尖尖且弯曲的鞋子,也同样有一柄两头尖尖且弯曲的小弓。这些马蜂大小的小妖精们的弓箭却完全不是装饰品,它们射出的箭矢会令人短暂地麻痹。若不是情非得已,也没人会乐意招惹一只能够使用“奥图迷舞”的大妖精。所以我得先确保它们不能伤害到我,然后在大妖精使用魔法之前干掉它们。

几乎就在我施展了法术之后,我就听到了一群皮克小妖精的愤怒嚎叫——那声音像一支支尖利无形的箭一样刺进我的脑袋里,又像是有一百只蚂蚁在我的脑浆当中洗澡。这是所有的小妖精都会使用的法术“侵蚀思想”。

我用握着石子的手紧紧抓着魔杖,让石子尖利的棱角硌着我的掌心,用身体上的痛楚来保持思维的清醒。嚎叫之后,大约十一只皮克小妖精迅速地飞了过来,开始用它们的细箭愤怒地向我和珍妮发起攻击。我们前方的空气里顿时泛起十几点细雨滴进水洼似的透明波纹来。这时候我注意到有一只稍大些的妖精紧跟在它们后面,飞速舞动的透明双翅当中夹杂着一点金光——这一定就是能够使用“奥图迷舞”的大妖精了。

发现射击对我们毫无用处之后,它们就开始掩护着大妖精向我接近,一直接近到足够让那只大妖精使用法术的距离。但我当然不会给它这个机会,我早在它们停止射箭之前就开始低诵“群体恐惧”的咒文,然后在大妖精接近到它的施法范围的一刹那,我扬手洒出来了骨粉。

法术立即生效。皮克妖精们顿时变成了一团没头的苍蝇,慌乱地向四周奔逃。然而它们都能够使用另外一个魔法“魔法解除”,因此我紧接着发出了那本魔法书中记载的另一个法术“阴影束缚”。

这个附带眩晕效果的法术在大片的树荫下使用效果惊人。地上的阴影像是一条条淡灰色的细蛇,窜起来紧紧裹住了在空中飞舞的小妖精们,并在那一瞬间使它们陷入了长达五秒钟的眩晕。我立刻以最快的速度狠狠地将它们一一敲落在地,就像是一个农夫在打枣子——此刻它们真正进入了昏迷状态。

接下来我把那些小妖精一只一只挤干——就像挤橘子汁。实际上小妖精应当是比类人种还要高级些的种族,它们甚至会使用魔法。对于我的这种行为,大概正常人都很难接受。然而对于一个法师来说,俗世间的伦理道德却很难对他构成约束。

因为魔法这种东西原本是起源于人类最野蛮的时代,那时候人类这个种族作为艾瑞法斯特大陆的众多种族之一并没有显得如何与众不同。在人类与其他种族的杀戮争斗中由极少数拥有神秘学天赋的智者总结出了魔法的规律并将之用于实战,并且毫无愧疚感地将许多其他种族生物的身体构件用作施法的媒介。

在当时道德规范比较低下的状况下,许多在今天看起来血腥而残忍的魔法或者炼金仪式在那时而言都是正当且合理的。例如用活人的心脏治愈痛风病,用亚人种的骨粉施展一些诅咒法术,用小妖精的血液治疗恶疾,用孩童的大脑制作效果卓越的精神力药剂。

换言之,魔法其实是一门睿智与野蛮并存的学问、是见证了人类的智慧与道德规范发展过程的古老技艺。

时至今日,尽管一些法术因为过于血腥残忍以至于挑战了当今人类道德的底限而被法师们列为禁咒,但魔法师们仍旧是一个比大多数凡人都更善于践踏人类道德,或是说新兴人类道德规范的一个群体。

因为我们有着自己的道德观:对于一个法师来说,绝大部分的生物都是平等的。这种平等只因两个铁律而例外,一是在满足魔法师的特定需要时:例如使用生物身体构件作为魔法材料。二是,魔法师的地位凌驾于除巨龙以外的一切生物之上,是超脱于尼安德特人类与克莱尔人类之外的类神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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