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三星酒楼的后巷。
别看酒楼的正面装修得不错,富丽堂皇的,但是后边处理污秽的场所却是异常泥泞潮湿,而且还散发着一股古怪的味道,即使乞丐也不想长时间在这里逗留,但是秦天成和刀哥来了,陪同的还有小明小朗这对难兄难弟。
秦天成感应了一下,却没目标人物的气息,问:“他在哪?”
小明回道:“之前遇到过他一次,他为了填饱肚子所以帮厨房清洁的大妈做了不少的苦工,以此免费得到酒楼客人的剩余饭菜。”
小郎接口道:“以前他无论怎么吃都是瘦得可怕,但现在他居然吃出一点肉感,可见他现在的日子过得不错。”
“来了!”
此时一个身材跟小明小郎差不多的大孩子吃力地推着一辆堆得满满的餐车出来,没理会秦天成他们,直接把收菜藏盘的塑料框里抱出一叠又一叠的盘子和饭碗到水龙头前,准备清洗。
“阿苦!”
小明小郎大喊一声,专心的阿苦回头一看,大喜着起身小跑过来。
他没什么朋友,就只有相处过一段时间,好聚好散的小明小郎而已。他到现在还清晰地记得小明小郎上一次来找他时给他带来了新鲜的、热腾腾的美食,那是他最近几年吃过最好的饭菜了,所以一直感恩到今。
阿苦激动地问道:“你们怎么来了?啊,你们现在的肌肉好结实啊。”
看到阿苦满脸羡慕的样子,小明小郎不提有多得意。他们之前混得多惨就不用说了,现在呢,即使称不上富家子弟的姿态,但也是小康之家出来的,比起穿着简单的阿苦不知好了多少倍。
小明小郎看向刀哥,刀哥没反应。
秦天成走到阿苦面前,问:“阿苦,你每天都要洗这么多?”
阿苦也是精明的人,马上察觉秦天成才是眼前一群人的首领,马上答道:“不是每天,是每餐,而且这只是第一车,后边至少还有两车。酒楼的级别虽然不高,但打起了美食街的名头,薄利多销,生意倒是不错,就是苦了我这样的劳工,大妈就是工作太累才给我机会的。”
秦天成问:“你吃得饱吗?”
阿苦摇头答道:“没有!如果是3年前的饭量,我现在肯定能每天饱肚子,但自从上一次被疯狗咬了之后,我的饭量就激增,现在10个人也吃不过我1人,单靠这些剩菜剩饭实在难以维持。”
秦天成问:“那离开这里呢?”
“饿死!”
阿苦想也不想就答道。
秦天成问:“难道你不觉得奇怪吗?”
阿苦点头道:“有人说我是体内虫子多,但我吃过不少打虫药都没用;后来我发觉自己不会生病,特别是被那条疯狗咬到之后,我居然没死,我就知道自己是怪胎。”
秦天成却转移到另一个话题,问道:“每餐都要洗这么多的东西,那酬劳肯定比普通的清洁工要多得多,但那大妈只给你一些剩菜,其他的都不给,你怨恨她吗?”
阿苦想了一下,摇头道:“小不满倒是有一点,但我心底还是很感激大妈给了我活命的机会,因为我实在不知道离开这里,还有哪里可以养活我的。”
秦天成很是欣赏阿苦的诚实回答,摸着阿苦的脑袋,问:“如果给你一个做正常人的机会,但你要永远为这个人干活,过着平淡的日子,你愿意吗?”
阿苦果断点头,这是他梦寐以求的梦想。
秦天成最后阴笑着问道:“还有一条路,如果你能做人上人,但你要付出的将是时刻都要面对死亡,你愿意吗?”
阿苦沉思下来,良久也不回答。但就当小明小郎想要催促之时,阿苦老实答道:“不要了,我宁愿做普通人,过平淡的日子。”
秦天成笑了,刀哥也笑了,这样的孩子才是他们要的孩子。
于是秦天成邀请道:“孩子,我给你一个工作,包你的三餐,你愿意干不?”
阿苦疯狂点头。
有三餐,那就意味着不饿肚子;有工作,那就是意味着他是正常人,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比这个更美好的事情呢。
秦天成附加提醒道:“你可得记住了,我们居住的是富人区,你要做的工作很复杂,有时候是清洁工,有时候是保安,有时候是农夫,总之很多地方需要到你,很辛苦的;还有的,到时候小区里有不少富家子弟,他们的地位都比你高,那时你肯定会有心理落差,你承受得住吗?你可得想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