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在附近找到一片小松树林,对于两人而言是幸运的。
从太阳落山开始,这里的气温就不停地,快速地下降,很快就跌落至零度以下。
而很久未曾谋面的风也开始出现了,这里的地势已经比之前所有的山脊都要高出不少,已经阻挡不住风的到来。
而从印度洋吹来的暖风,到了这里,也已经变成了刺骨的寒风,随着夜幕的降临,变得越发肆虐。
但是萧薇薇和刘丹清却一点也没有感到寒冷。
搭建在避风处的低矮却厚实的庇护所,温暖的火堆,以及身下厚厚的狼皮褥子,身上同样厚实的熊皮或者豹皮大衣。
这些都为两人提供了温暖和舒适,以至于被观众朋友们戏称为郊游中的野营。
很快,东方再次出现了鱼肚白,新的一天又到来了。
两人吃过早饭,走出小树林,略作梳洗,便开始往山脊上爬去。
这时候,已经无所谓是不是沿着溪流了,因为溪流很快就消失了,变成一片湿润的山地。
融化的雪水就是经过这一大片山地,然后顺着地势汇聚,最后形成了一条小小的溪流。
而无数的溪流慢慢汇聚,则形成了太平江,一路蜿蜒向南,汇入印度洋中。
路越来越难走,除了陡峭,岩石上还很湿滑,幸好两人身体素质都比较好,连拉带爬,终是缓慢而坚定地向上爬。
走了一会,刘丹清脚下就打了好几次滑,于是他问道:“微微,脚底下有没有打滑?”
“有”萧薇薇回答道:“这地上太滑了,看着是雪,但是一脚踩上去,就打滑,好几次了。”
刘丹清闻言停了下来,翻出豹熊狼皮剩下的边角料,用刀划成一条条的皮条,然后两两接上。
将一头绑在自己的腰上,刘丹清又将另一头绑在了萧薇薇的腰上。
这叫做安全绳,是团体登山时,特别是攀登珠峰等雪山常用的安全措施,有了这个,即便脚底打滑跌下山谷,也能够靠着别人的拉扯,借力回到山上。
“这下好了,我们两个变成了同命鸳鸯,生死系于一线。”
刘丹清笑着说了一句,继续在前面开路。
不过他的内心却不似表面那般平静。
前一世死亡时,他身上也有着一根安全绳,拼拼命并不是不能够生还,但是因为求生意志实在是太弱,所以自行放弃了。
而现在,他的求生意志强到爆棚,就算有点事,他也会玩了命的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东西,保住两人的性命。
走出这一片湿漉漉的雪地,两人足足花了有三四个小时。
现在,他们进入了真正的雪山区域,往后望去,还有着一片片斑斑驳驳的黄色地块,而往上,则是纯白色,除了白还是白。
在阳光的照射下,这些白雪发射着耀眼的光芒。
“微微,我们需要墨镜。”刘丹清停了下来,转身对着身后走近的萧薇薇说道。
“墨镜?哦,我懂了,是为了防止雪盲症对不对,高中的时候学过,裸眼在雪上上行走,因为只有白色,还反射着阳光,会导致雪盲症。可是,我们没有带墨镜啊,怎么办?”
刘丹清从怀里掏出一瓶水,自己喝了一半,然后递给萧薇薇,说道:“办法总归是有的,你先把剩下的水喝掉,我用瓶子来做墨镜。”
这个瓶子装的是缅甸的一种特产饮料,虎狮牌的运动饮料,刘丹清在从曼德勒开往密支那途中的加油站旁买的。
不过里面的饮料早就被喝光了,并换装了几次溪水,现在连溪水都被喝光了,只剩下一个空瓶。
这种饮料瓶的瓶身是用棕黄色的塑料制作的,所以刘丹清说要用它来做墨镜。
用刀子将瓶身平整的地方小心地切下四块,再切下一段当做鞋带的550伞绳绑住,根据两人的脑袋大小调整好长度,两副平光棕色墨镜便完工了。
戴墨镜的时候,在鼻子那里垫上一片熊皮,舒适度也有了。
觉得气温越发变冷,刘丹清索性帮着萧薇薇带上狼皮帽,又在萧薇薇的帮助下,也带上了狼皮帽,然后又互相绑上狼皮护臂和狼皮护腿,两人才继续出发。
还别说,这种纯手工的“乞丐都不要”版的墨镜还真挺有用的,眼前不再是白茫茫的一片,而是柔和的橘黄色。
而野性套装也给两人带来了足够的温暖,使得接下来的行程不是那么地难熬。
“清清快看,那里有鸟,好多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