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更崇尚的是罗马帝国,是汉帝国,靠着不亚于蛮族的体魄和远胜之的纪律性以及优秀的军械,可以打出“一汉当五胡”战绩的那种万胜王师。
可惜,地球上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军队了,最近的有这风范的军队,一是那些敢于顶着敌人几轮排枪齐步走到敌人面前再开枪的英国龙虾兵,另一个就是第三帝国的少数精锐部队,那些金发碧眼的日耳曼“超人”们。
但能够打出一比五战损的次数也十分之少了。
万幸,现在就有这么一个机会放在洛明的面前。
看着面前这三十个稚气未脱的年轻人,洛明虽然已经将梦想寄托在了他们的身上,但还是冷着脸,开始了训练。
“你们是我招的第一批士兵,以后我还会接着招兵,如果你们认真训练的话,到时候就有机会做那些新兵的前辈,成绩最好的那几个还有机会当军官——可以带五个或者十个兵!
当兵,能吃饱饭,偶尔有肉吃,还有军饷;当军官吃的更好,军饷更高!”
还没等这些新兵高兴,洛明就接着用严厉的语气说道:“但你们哪个人如果偷懒,不好好训练的话,我就要把他赶回家去种地,到时候你就等着被人嘲笑个够吧!
好好的有兵不当,错过机会,又变回农民了,你的爹娘会把你往死里打!”
这个社会还没有好男不当兵之说——那种强拉壮丁的农兵和洛明现在招的职业士兵可完全不同。
前者自然是能躲就躲,而后者,虽然有风险,但是能吃军粮,还能有点军饷补贴家用,哪怕当不上军官,当个大头兵十几年下来,也有钱买上几亩田地了。
若是稍微立点功,领主一高兴,就可能让士兵的全家还有他的后代变成自由民——自由民比农奴要缴的税就少了不少。
被洛明这胡萝卜加大棒的方法一激励,这三十个新兵暂时算是充满了热情。
虽说热情满满,但这三十个新兵站在那里,还是显得比较散漫。
洛明当即把他们平分成了三队,然后开口道:“每队一个,想当队长的出来!”
有的人不知所措,有的人蠢蠢欲动,而有的则已经毫不犹豫地走了出来。
有这个人带头,马上又有两人出列。
“士兵,你的名字!”洛明对那第一个人问道。
虽然语气严厉,但他的脸上还是稍微有那么一点笑容。
“奥斯!”那个士兵被洛明吓了一跳,但还是立刻镇定了下来,大声回答道。
“好样的,奥斯!”洛明又问了剩下二人的名字,然后说道:“你们三个现在就是今天的代理小队长了,以后代理小队长会轮换几次,谁表现的最好就最终决定由谁来当正式的小队长。
不过,你们三个最先出来,是最有胆气的,我看好你们,不要让我失望!”
三人激动地连声应是。
接着,洛明大声说道:“回到你们的小队里去,让他们站成一排,挺直身体,抬头向前,双手贴在大腿侧面,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