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明一共去了二十四家人那里索要剿灭豺狼人的经费,结果只有十六家交了钱,其中还有五家给的很少。
加起来才有一百三十四枚金币。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他只是和格兰蒂二人一起吃喝玩乐,再加上练练剑而已,颇有一种“哪管他洪水滔天”的气势。
反正食宿费都是对方出,洛明吃喝起来是一点都不心疼,甚至还让格兰蒂每天都把剩下的面包什么的拿去捐给城里的穷人。
在这场比拼耐心的比赛中,对方终究是输给了毫无后顾之忧的洛明。
于是,陆陆续续就有人派遣仆人,甚至是亲自跑上门来询问他何时去剿灭豺狼人,但都被他打发了过去。
在满一个星期的时候,洛明便不紧不慢地在一张布帛上写了许多大字,然后钉在了市政厅的公告板上。
“大公给我一个月的期限,要我消灭豺狼人。
然而如今筹集到的捐款有限,不足以雇到足够的人手去完全消灭豺狼人,做到斩草除根。
据我了解,豺狼人的繁殖能力不弱,若是不斩草除根,杀多少也只是白费力气——我只能在这里逗留一个月。在我离开巴吉纳城之后,过不了几个月,就依然会有大批豺狼人重新出现。我相当于做了无用功——既然这样,我为什么要出手呢?
因此,在筹款完成之前,我不会独自一人在豺狼人的身上浪费时间。
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若是接下来也没有筹齐款项,我很难保证能否解决豺狼人的问题,并且最终会将实际情况交给大公来判断。”
在这些话底下,还写着每个人已经捐款的金额,并且一一做了感谢。
但被洛明感谢的人,一个个都咬牙切齿了起来。
既然是捐款,那么无论是否真的剿灭豺狼人成功,洛明都绝不会归还这笔钱才对——这些富人们也一开始就没想过有还钱这种好事。
但洛明在这张告示上说的话,完全体现出他打算压根不办事就独吞这笔钱的念头啊!
这怎么能忍?
他们再次上门质问洛明——当然言辞没有多么激烈,毕竟他们也不想轻易承受激怒一个剑师的代价。
而洛明这次也直截了当地回答他们,如果没有筹集齐他心目中的价位——三百六十枚金币的话,他就不会做任何事,最多象征性地砍两只豺狼人带回去给大公和公主看。
至于他们已经捐的钱,也会被他带走,他正好还欠着一笔债。
不过,他在此时也话锋一转。
“想从我的手中要回钱,你们可以尽管试试,我和我的女伴都是剑师,发怒起来你们的城市都有危险。”
洛明笑了起来:“但若是这笔钱真的起到了用处,能够剿灭豺狼人的话,倒也算值得吧?
只要你们自己能每家交齐十五枚金币,并且劝说其他人家也捐出同样数额的金币,那么三百六十枚金币也就能够凑齐。
我向你们保证,到了那个时候,我就会拿这笔钱的大头去雇佣人手,然后将豺狼人彻底剿灭,斩草除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