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分子也好,绑匪也罢,只要有一次向他们屈服,他们就会知道这种方法行得通。只会引来他们一次又一次的步步紧逼,下次亲友又会被绑架,下次他们又会用引发自爆,聚众闹事来要挟,让你做更大的让步,一次次突破底线。
一次次突破底线,本来就和没有底线没什么区别。
跑去**的女生大部分还是想着“只做这一次”的,不得已,不得已,自甘堕落的人总是少数。
但她下次缺钱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不会是辛苦打工,而是再去给人陪睡,几个小时就顶别人好几天的辛苦工作。
——既然已经卖过一次了,又何必装清纯呢?
——既然已经退让过一次了,这次又何必再坚持呢?
就是这种想法,让人们轻易堕落。
这并非无稽之谈,现实中,这种事又何尝少过呢?
避免这样的方法,其实也很简单。
秦末时,楚汉争夺天下,刘邦的父亲被项羽捉住,在阵前威胁要杀掉他煮成肉粥。
刘邦死皮赖脸地说着“咱俩约为义兄弟,我爹就是你爹,若是你要杀你爹吃肉的话,那也分我一杯一起吃”。结果项羽讨了个没趣,最后把刘邦的父亲放掉了。
位列三公的汉末名臣乔玄,在儿子被歹徒挟持索要金钱时,他直接说:不要因为一个孩子而放纵触犯国法的贼人,果断出兵围杀,玉石俱焚。
事后,他还上书要求皇帝昭告天下:“凡是有劫持人质的,一律格杀,不得拿财宝赎回人质,让罪犯有利可图。”
于是在当时嚣张一时,连洛阳城中高官都经常抓走的绑架团伙们,迅速销声匿迹了。
秦朝、汉朝、唐朝……这些辉煌的朝代,都通通有着规定:绑架犯不问理由,无论是否得手,哪怕绑架未遂也必须处死,不得赦免。
甚至有的朝代,连家属出钱赎回人质,或者发生绑架案却不通告官府也一样算是犯罪。甚至交钱或者隐瞒情况的家属会被直接当作劫匪的同谋,一起处斩,于是那个年代的绑架案就大大减少了。
唐朝,甚至还鼓励官兵捉拿劫匪时不要有所顾忌,如果顾忌人质的死活而慢手慢脚,同样算是犯罪。
只有这样的人,这样的政权,才不会被挟制——只要发生过一回这种事,那么人人都会清楚,想要去抓这种人的弱点是不可能的。
一旦弱点被抓住,宁可将其完全摧毁。然后,就会变成不共戴天的死仇。
比起要挟来说,他们宁可和这种人坐下来谈谈,能谈成自然就可以合作了,谈不成,也最多只是大道朝天各走一边,不至于撕破脸皮变成死仇。
但洛明相信,夏兰多绝对不是这种人。